*甲類(1-3目):每年3月及9月前申報。
*甲類(4-6目):每年5月及11月前申報。
*乙類(1-3目):每年3月前申報。
*乙類(4-6目):每年5月前申報。
*乙類(7-9目):每年9月前申報。
*乙類(10-12目):每年11月前申報。
*丙類(4-6目):每年5月前申報。
*丁類(4-6目):每年11月前申報。
*戊類一(複合用途建築物中有供甲類用途者):整棟申報者每年5月及11月前申報。
*戊類二(前目以外供乙丙丁類用途之複合用途建築物):整棟申報者每年11月前申報。
*戊類三(地下建築物): 每年11月前申報。
*己類一(林場):每年5月前申報。
*己類二(大眾運輸工具):每年5月前申報。
*庚類(其他經中央消防主管機關核定之場所):每年5月前申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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